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
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、优秀
经理人、优秀服务员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性,建设创新和谐的行业协会,鼓励企业经理人不断探索新模式、新领域,引领行业诚信经营、优质服务,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,市家协决定,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家协“优秀会员单位”、“首批优秀经理人”、“优秀服务员”的评选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优秀会员单位的评选
(一)评选范围
2015年12月31日前入会的市家协会员单位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和决定。
2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、法规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,依法从业。
3、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。
4、努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。
5、自觉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6、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,为促进行业协会建设和丰富本企业文化生活做出贡献。
(三)评选名额
拟评选20个。
(四)表彰奖励
获得2016年度市家协“优秀会员单位”称号者,由市家协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,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。
二、首批优秀经理人的评选
(一)评选范围
市家协所有会员单位的经理人
(二)评选条件
1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勇于创新,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。
2、企业依法经营,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。
3、积极参加市家协组织的重大活动。
4、能正确处理国家、企业、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,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,企业利润列同行业前茅。
5、严格安全管理,实现安全生产、优质服务、诚信经营,无重大事故、责任投诉。
(三)评选名额
拟评选12名。
(四)表彰奖励
获得青岛市家政服务企业或机构优秀经理人称号者,由市家协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,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。
三、优秀服务员的评选
(一)评选范围
市家协所属会员单位的家政服务员、母婴护理员、育婴师、病患陪护员、养老服务员、保洁员、搬家工人、家电(管道)维修员等从事家庭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从事家庭服务业工作年限满2年及其以上。
2、经过专业培训,持有上岗证、资质证、健康证等职业证书。
3、遵守单位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严格遵守服务流程,模范执行行业规范,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业绩突出,多次受到客户赞扬。
4、曾获得“青岛市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服务员”称号或企业优秀员工、服务明星等称号,其先进事迹具有榜样性、引领性。
(三)评选名额分配
1、企业规模(在岗员工人数)小于100人的推荐1人,100至300人的推荐2人,300至1000人的推荐3人,大于1000人的推荐5至10人。
2、企业推荐人数2人以上,原则要求分属于不同专业。
(四)表彰奖励
获得青岛市家政服务行业优秀服务员称号者,由市家协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,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。
四、评选办法
参评单位、个人分别填写《2016年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优秀会员申报表》、《青岛市家政服务企业或机构优秀经理人申报表》、《2016年青岛市家政服务行业优秀服务员申报表》一式三份,由所在企业填写审查推荐意见(加盖公章),均于2016年11月20日下午四时前上报市家协秘书处,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,提交电子版至qdjx623@163.com。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单位及其材料进行评审,经市家协理事会审议后,将评审结果报市家协主管单位。
五、组织领导
成立优秀会员单位、首批优秀经理人、优秀服务员评选委员会,负责评审工作,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。
评委会主任:陈淑华
成员:刁淑惠、王志钢、孙虹雨、孙希玲、刘 彬
杜玉杰、单颖、崔秀芹、许海英、赖双玲
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秘书处。
联系电话:85826518 车倩
电子邮箱:qdjx623@163.com
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
2016年11月11日
附件1.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.doc
附件2.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首批优秀经理人申报表.doc
附件3.青岛市家政服务协会优秀服务员申报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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